大伯名下四套房子!姪子準備結婚「要求贈一套」 「拒絕竟收到通知」:太離譜

  • 2024-11-28 17:13

謝忠明今年56歲,他名下一共有四套房產,除了自己住的這一套房子以外,其他三套房子都被他租給了別人居住。

2021年10月份的時候,謝忠明弟弟家的姪子即將和女友結婚,由於姪子在市區沒有房子,而大伯名下又有四套房產,所以他便要求大伯贈送一套房子給他!

自己花錢買的房子,為何要贈送給別人?想到這裡,謝忠明馬上就毫不猶豫地拒絕了這件事情,沒想到事後姪子為了從謝忠明這裡拿到一套房子,竟從老家把兩位已經80歲的老人接到了市區來勸說謝忠明!

當謝忠明再次表示拒絕後,他的姪子也沒有了任何顧及,他直接把謝忠明告上了法庭,他的訴求是讓謝忠明向他家一次性支付30萬元補償款人民幣(約台幣130萬)!

姪子為何會認為大伯應該對他家進行補償,甚至還要他贈送一套房產?

其實這件事情發生之前,謝忠明就和父母以及弟弟一家關係不太好,甚至有過那麼一段時間謝忠明和妻子還拒絕與父母聯繫過。

據謝忠明透露,早年他和妻子在老家居住的時候,弟弟當時為了結婚竟然和父母借口「他只有兩個女兒」把他當時剛建的房子給拿走了。

弟弟住進哥哥謝忠明的房子,就把父母原先修建的老宅留給了哥哥居住,期間謝忠明多次想要拿回自己的房子,沒想到父母每次都站出來阻止,這一度讓謝忠明感到了深深的無奈。

房子和家電留給你弟弟結婚,這樣子他結婚就不用花多少錢了!

隨著父母對謝忠明說出了這番話,他和妻子也開始拒絕和父母聯繫了,直到2008年雙方才開始重新恢復了聯繫。

謝忠明和妻子來到了市區發展,在妻子娘家人的幫扶他們也開始做起了生意,通過這些年的努力謝忠明和妻子也買下了四套房產。

自從謝忠明的家庭條件好起來以後,他弟弟一家就經常聯繫謝忠明,後來因為謝忠明和妻子很少與他們往來,弟弟也沒有再頻繁的聯繫哥哥謝忠明了。

弟媳是在2009年開始頻繁念叨贍養老人相關事情的,知道弟弟和弟媳是想讓自己出錢贍養父母,謝忠明和妻子協商了一番就同意每個月給父母300元錢當作贍養費人民幣(約台幣1300)。

縱然謝忠明已經同意每個月給父母300元錢,但是弟弟還是依舊認為不夠,他經常通過各種理由來向哥哥謝忠明要錢。一段時間以後當謝忠明開始拒絕弟弟以後,父母和弟弟竟然在老家的親戚面前聲稱謝忠明幾乎沒有管過父母,這一度導致謝忠明遭到了不少親戚議論。

這句話用來形容謝忠明最為貼切不過了:每個月給父母和弟弟不少錢,可親戚卻覺得他對父母不管不顧!

本來謝忠明是想解釋這件事情的,不過最後在妻子的勸說下他還是放棄了,他遵從妻子的意見沒有回老家與弟弟爭論這件事的同時,也沒有回應過這些事情,謝忠明彷彿不在意這件事情一般。見到謝忠明不做任何回應,弟弟和父母也就很少再提及這些事情了!

這些年裡謝忠明每個月除了給父母300元以外,幾乎很少和父母以及弟弟來往,每次他回到老家的時候,他寧願去親戚家居住也不肯弟弟家居住。

謝忠明妻子的態度最為強硬,她每次和丈夫回到老家時,她都不會和公公婆婆說話,哪怕公公婆婆主動走上前與她打招呼,她依舊一言不發!

雖然父母知道謝忠明不願意和自己來往,但他們還是反覆在謝忠明面前念叨分配財產的事情,父母他們想要謝忠明把財產分給姪子,然後教姪子做生意。他們認為謝忠明的兩個女兒遲早會出嫁,財產給了她們的話就會被帶到婆家。

謝忠明並不認同父母的這個說法,他多次表示拒絕後見父母依舊經常提起這件事情,他也就不再回應這件事情了。

姪子是在2021年和女友談婚論嫁的,由於姪子在市區沒有房產,而女方父母不願意讓女兒繼續租房子住,所以姪子結婚的事情一直沒有得到確認。

為了儘快結婚,姪子就在這個時候想到了謝忠明,他想要大伯謝忠明看在自己要結婚的份上免費贈送自己一套房子。

聽到姪子要自己免費贈送一套房產,大伯謝忠明感到了非常不理解,他不明白姪子為何會提出這個要求。

見大伯沒有立刻同意這件事,姪子也說出了自己的理由,首先他認為爺爺奶奶在自己家居住了這麼多年,大伯應該對他家進行補償。另外姪子在爺爺奶奶的影響下也認為謝忠明的財產應該分他一份!所以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,姪子在沒有婚房結婚的時候才會要求大伯免費贈送他一套房產。

當謝忠明表示了拒絕後,年邁的父母以及弟弟立刻就在當天打來了電話,他們都希望謝忠明能夠在這個時候幫姪子一次。

想到幫姪子一次就要過戶一套房產,謝忠明毫不猶豫地就拒絕了這件事情,事後為了讓謝忠明同意這件事情,姪子甚至把謝忠明年邁的父母接到了市區,他希望爺爺奶奶能夠勸說大伯作出妥協。

在父母的勸說下,謝忠明始終沒有同意這件事情,為了打消姪子的念頭,謝忠明告訴姪子,他名下的四套房產只會留給女兒,把財產留給其他人的事情他是不會考慮的!

聽到謝忠明說出的這番話,姪子感到了非常生氣,隨後沒有任何顧及的他就這樣把大伯謝忠明告上了法庭,他要求大伯對他家支付30萬元當作補償。

2022年8月5日,謝忠明與姪子一同走進了法院解決這起糾紛,當天謝忠明的父母和弟弟也來到了現場。

姪子要求謝忠明支付30萬元當作的訴求並沒有得到支持,但清算兩位老人這些年的開銷后,謝忠明還是同意向弟弟家支付5萬元當作補償。

當天謝忠明還對父母的養老問題與弟弟以及姪子進行了協商,他同意每個月給800元當作父母的贍養費,並承擔父母一半的額外開銷,比如父母生病住院的費用。

方案雖然是自己主動提的,可是謝忠明卻在事後沒有和父母以及姪子多說什麼,他表示自己每個月都會按時給父母錢以後,就直接和妻子離開了現場。

《民法典》第1067條規定:「成年子女」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與責任,那麼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要求兒女支付贍養費,如果雙方達成一致的話,一次性支付贍養費也是允許的。

本文中謝忠明在履行贍養父母的問題上和弟弟有著同等的責任,父母常年住在弟弟家,弟弟和姪子要求謝忠明多給一些補償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
但是姪子要求大伯贈送一套房產卻是毫無道理的,大伯並沒有幫扶姪子的義務,更沒有責任在姪子結婚的時候免費贈送一套房產!

參考來源:搜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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